【通知】攸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《全县实行封山育林的决定》
2024-05-20 12:03:0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攸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皮宇 | 作者: 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081

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《攸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<全县实行封山育林的决定>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、常委会各工作机构,县直有关部门,各乡镇人大主席团、人大街道工委:

《攸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<全县实行封山育林的决定>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的实施方案》已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,现予印发,请认真执行。

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

2024年5月17日


攸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《全县实行封山育林的决定》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的实施方案

攸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决定,从2013年4月1日至2033年3月31日,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封山育林,期限20年。今年是第十一年,为进一步客观评价《关于全县实行封山育林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的贯彻落实情况,检验封山育林工作成效,根据《监督法》和县委批转的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,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开展《决定》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总体目标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以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、讲求实效为原则,组织开展《决定》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,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改善,构建生产发展、生活富裕、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,以高品质生态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,奋力绘就美丽宜居攸县新画卷。

二、评估内容

1. 封山育林主要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;

2. 制度建立情况;

3. 产业发展情况;

4. 争项引资情况;

5. 林政秩序管理情况;

6. 森林防火情况;

7. 责任与经费落实情况;

8. 宣传情况;

9. 其他。

三、评估对象

县政府办、县人民检察院、县人民法院、县森管局、县发改局、县公安局、县财政局、县自然资源局、县水利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文旅广体局、县审计局、县应急管理局(煤炭事务中心)、县城管局、县林业局、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、县气象局以及各乡镇(街道)。

四、工作步骤

本次评估工作从2024年4月开始,至2024年7月结束。

(一)准备阶段。(时间:4月至5月中旬)

1. 制定方案。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审定封山育林中期评估实施方案,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开发布。

2. 成立机构。成立封山育林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,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任组长,党组副书记及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,办公室设在县人大环资委,负责评估日常工作,工作人员从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、常委会工作机构和专家库中抽调组建。

3. 工作部署。召开封山育林中期评估工作部署会,安排部署相关工作。

(二)调查阶段。(时间:5月中旬至6月中旬)

1. 单位自评。根据本次评估内容,各受评单位对关于《决定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回顾,并进行自我评价,自评综合报告于5月底前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要求突出以下重点:《决定》的贯彻落实情况、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打算。

2. 专题调查。调查组采取听取汇报、实地走访、召开座谈会、查阅资料、调查问卷等形式,深入开展视察调研,广泛了解我县关于《决定》的贯彻落实情况,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。

3. 情况汇总。调查组根据调查、收集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,形成书面评估报告,经主任会议审定后,作为评估的参考依据。

(三)评估阶段。(时间:6月中旬至7月下旬)

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《决定》贯彻落实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调查组评估报告。

会议议程具体如下:

1.工作汇报。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《决定》贯彻落实情况的综合报告;

2.评估报告。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《决定》贯彻落实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;

3.专题询问。代表现场提问,受评单位作出答复和说明;

4.领导讲话。

五、结果运用

1. 县人大常委会将评估意见专题向县委报告。

2. 县人大常委会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,并将评估情况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。

3. 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履行职责不到位、社会反响强烈的重大问题,依法提出质询案或者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程序,并按照《监督法》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决议、决定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。封山育林是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的大事。开展封山育林中期评估是人大依法加强监督、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手段,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提高站位,高度重视,大力支持配合,认真对待中期评估工作。

(二)夯实工作责任。本次评估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,各受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夯实工作责任,明确专人负责,以端正的态度和务实的举措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。各调查小组要客观公正、全面深入,扎实开展有关工作,并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建议。

(三)把握时间节点。中期评估采用的数据中,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,对部分没有年度统计数据的指标,要对是否达到预期进度作出判断和说明。同时,受评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报送材料。

(四)严肃工作纪律。调查小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纪律要求,确保本次评估工作公平公正,对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,不得随意向外传播。各受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、任何理由、任何形式干扰评估工作。

责编:皮宇

来源:攸县融媒体中心

攸县新闻
成长ABC
攸视频
直播视频
我要报料

  下载APP